衣冠虽小,其意深远。《礼记》有云:“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古人入学典礼“入泮礼”第一个环节就是“正衣冠”,其用意在于“先正衣冠,后明事理”。统一着制服上班,不仅是将大家的意愿化为规范管理的硬要求,更是推动规范行为、增强凝聚力,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的积极实践。
作为司法机关,统一着制服具有特殊含义,不仅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标志,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象征。10月9日的升旗仪式上,干警们身着统一的黑色春秋制服,在洁白衬衫、鲜红领带和法徽的点缀下,充分展现出法院人的精气神。员额法官身着法袍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更是展现了法官特有的风采。制服带给我们的,不仅有身为法院人的自豪感和尊荣感,更有干好司法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从今天开始,我们统一规整地穿着制服,在新大楼及人民法庭办公,正是对刚刚过去的两个仪式的延续,也是让庄严感、神圣感在心中长久保温的需要。同时,我们也需要问问自己,这一行为能否长期坚持?制服不时髦,不漂亮,难免会觉得单调;日常工作穿戴也有种种不便之处,难免会觉得麻烦。但如果我们每一次看到制服,就能想起其所代表的身份、所展现的自信,便无所谓单调;每一天换上制服,就是精神饱满、规范工作的开始,也谈不上麻烦,因为穿着制服确实可以给我们以公正司法的底气和实现自身价值的满足感。在新的办公环境中,我们更需要克制和约束自己,知行合一地展现出法院人积极向上、文明规范的良好形象,真正与庄严承诺和感悟相匹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个性自由与整体形象正如自由与纪律一样,看似矛盾,实则统一。没有纪律的自由和离开整体的个体就是放纵,是一盘散沙。规范是硬的,必须要遵守,规范又是软的,需要我们发自内心的认同与践行。身为法院干警,我们要以主人翁的意识,将各项规章制度内化为思想的自觉、外化为行动的自觉,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自觉维护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同时,对持续性规范管理要有心理预期和内心遵从,真正从规范管理上升为自我规范、自我约束。
良好的环境能激励人、鼓舞人,建“五型”创一流这个如东法院人的共同目标在新大楼中似乎变得更易达成,但如果没有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行动,没有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劲头,这一目标只能是空中楼阁。余秋雨说:“文化,是一种包含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的生态共同体,它通过积累和引导,创建集体人格。”法院文化既需要硬实力,更需要软实力,宽敞的展厅、精美的布置只是表象,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位干警身上蕴含的精气神,展现出的规范感、庄严感。
让规范成为一种自觉,需要我们时时在意、事事经心。上班时间做“网虫”、庸懒散、公共场所不讲文明以及生活中的不良习惯等都不符合我们的职业和身份。我们要切实摒弃与庄严承诺和感悟相背离的言谈举止,在工作中,既要做到遵守作息时间、有序停放车辆、崇尚节俭环保等日常细节,更要做到在专门区域接待、平等对待当事人、优化信息化智能化服务等司法要求,还要将这种克制感、规范感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及身着便装之时……种种规范都是我们法院人为法治梦想努力中的共同约定,都是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自觉行动,都是检阅自己的标尺和影响他人的无声力量。
明镜正衣冠、榜样树标尺。让我们形成广泛共识,胸怀信仰、保持定力,自标准着装开始,从院领导做起,向员额法官看起,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公正廉洁司法的各项要求,真正将规范管理变成行动自觉,努力争做“忠诚、干净、担当”楷模。当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爱岗敬业的践行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文明规范的引领者,建“五型”创一流的目标就近在咫尺!